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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教师听课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听评课是一项十分有研究价值的教研课题。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使教师之间交流信息,传播经验,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为做好听评课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校每学期必须根据教学工作的特点,确定教学改革的方向,主管教学的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教研组听课与评课,推动教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

2、各教研组每学期必须围绕教研组教研课题,在组内相互听评课,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本组每位教师一节课,并在互相听评课的基础上推荐1—2节校级公开课。各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

3、凡是学校组织的观摩课、公开课,每个教研组组长和所有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和评课。

4、各任课教师应积极欢迎其他教师听课,不得因有人听课而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更不能拒绝别人听课。

5、凡是听课教师都应在听课后,把自己的评议,实事求是向授课人说明,相互交换意见,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评价表。

6、对所听课进行认真的评议,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不但要指出一节课的优点和成功之处,更要评出这节课的不足,还要写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听课评价科学,具有一定针对性;评价要有过程评价,终结性评价;过程评价要突出教学方法与课堂高潮的契机;

7、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教师听课记录,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综合考评。

第2篇: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听课是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也是领导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的有效途径。

听课数量:

学校校长、教导主任每周听课4节以上。教研组长每周听课2节。任课教师每周听课1节。青年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任何教师可随时到任意班级听课。

2、集体听课。学校(业务组)组织的校级(业务组)性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汇报课等。

3、新教师、青年教师与指导老师跟班听课。

听课要求:

1、听课可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人听课。

2、听课人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遵守教学秩序,尊重任课教师,任何人听课均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

3、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重点听青年教师的课。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4、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并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出课堂评价,填写在听课记录上。

5、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7、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教务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纳入考评。

第3篇: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听课、评课是实施校本研究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为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授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教导处、教研组组织的听评课活动。公开课、观摩课要求全体教师听评课,平时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评课活动。

二、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得少于10节,新到岗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5节。

三、听评课时要在教导处领取《听评课记录单》,并认真作好记录。加强教师听课的目的性与有效性,坚决杜绝有听课记录而不去听课的现象。

四、听课时要尊重讲课老师的劳动,不迟到、不早退,关掉手机(或设为振动),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五、评课活动严格考勤。教研组长如实记录听评课人员,考勤并及时上报教导处,纳入年度考核。

六、教师听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写出听课意见,本着学习交流、取长补短的心态进行听课评课。

七、评课要及时。听课教师要按时参加评课,要实事求是,有话必须说,有言必尽,优缺点兼顾。把评课的落角点放在“研究课”上,以利于提高所有老师的教学水平。

八、听评课程序。平时听课采取“听课-说课-评课”模式进行,公开课、观摩课采取“说课-听课-评课”模式进行。

第4篇: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

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

1、要讲求效果。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

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把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

3、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学校的具体听课要求。

第5篇: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1、每位教师听课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有准备地听;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吸收地听,听后要认真评课,提高听课的实效。

2、各教研组、备课组内教师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3、每位教师都要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4、三年内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研讨活动,做到每周不少于1节。

5、分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6、听课节数:每学期管教学的校级领导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5节,其中跨学科听课不少于5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示有关领导。

7、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下所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避免记录过于简单化,字迹清楚力求工整。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准。听课记录单要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8、本着对做课人及自己负责的精神,每张听课记录表上要写出简要评语,并及时交换意见,以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9、切实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

10、听课过程也是提高自己,要认真吸取他人长处,善于总结出被听课人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个人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水平。

11、学期期末教导处将教师的听课情况作认真的检查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

第6篇: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一、目的意义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关于上课

(1)邹文珍校长任教六(2)班品德与社会,周课时两节。

(2)王瑛副校长任教三(7)班数学,周课时八节。

(3)开课要求:45周岁以下的校级领导每学年上公开课或研究课原则上不少于1节。

(4)教研活动:校级领导要确定固定学科作为教研活动联系点,坚持参与学科常规及校本教研活动,并在团队合作中发挥作用,因公误课的,应按教学常规要求办好调课手续,并及时补上。

2.关于听课

(1)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等科室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本专业的学科为主。

(2)听课形式:

A独立听课。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调研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B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C积极参与外出学习听课。

(3)听课要求:

A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B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C听课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D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3.关于评课

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并写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导处成员、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强化考核

为认真落实校级领导上课、听课、评课工作,教导处每学期检查全校教师上课、听课、评课情况,并把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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