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工作方案
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职教招生工作精神,落实县教育局职教任务,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专班
组长:陈文胜
副组长:柳春红
成员:熊志超贾振林孙进曹德先许能福凡柏林及全体初三教师
二、实施步骤
1、成立专班,落实方案。研究部署20xx年招生政策和纪律。
2、宣传政策,观看相关专题片,开班主任会,学生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会议,把国家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措施和政策讲透,讲实。(专业,资助政策)
3、初步调查摸底有意向的学生及家长,做好登记工作。
4、重点走访,落实到位,送到学校。
三、任务分解
以班级为单位,九(1)班:2,九(2)班:2,九(3)班:8:九(4)班:8。
四、奖励政策
1、完成招生任务一个人实验班按一人团高计算教学奖,平行班算一个普高。
2、职教中心给多少现金奖励全部到相应班级。另外学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额完成任务的或完成任务的教育局奖励的中级高级指标直接奖励到成绩最为突出者。
4、完成任务的、业绩突出的评优评模优先。
五、纪律规定
1、不得参与买卖招生,将学生送到外地就读。
2、不得参与人情招生,不得将学生信息向外地学校提供。一经发现,向教育局报告。
3、未经批准不得接待外地招生。
4、全体初三老师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好职教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第2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第3篇:工作方案
青山中学因地域、历史等原因,每学期初的招巩生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教育方针,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实施“双高普九”和我校的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力争新生入学率、年辍学率、届辍学率等争控制在“双高普九”规定责任指标内,学校在上学年初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巩生实际情况,制定招巩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招巩生工作领导组、招巩生工作目标、招巩生工作措施、招巩生工作奖惩办法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为了实现招巩生工作的目标,方案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宣传宣传氛围,引起社会家庭共同关注
学校每学期初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升旗仪式、家长会等渠道,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认识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让家长明白让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自己应尽的职责。
(二)建立控辍学小组,落实管理责任制
建立年段、班级、学生控辍保学小组来强化管理工作,每学年初学校与下年段行政、年段长,年段长与班主任签订《巩生工作责任状》。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每学年至少进行四次控辍保学专题通报、落实责任制。
(三)健全流生报告制度,做好动员复学工作
完善在学期间学生课堂考勤制度,若发现学生在学期间无故旷课,半天内由班长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当天应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原因,一旦有辍学苗头,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应及时家访,做好动员复学工作,并建立《动员流生复学动态记录》档案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生在学期间,对经动员仍未入学的,三天内教务处就统计立即报告镇和村,由政府协助组织入学,同时上报县教育局挂钩股室。对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的贫困生,结合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减、免、缓、助”等方法,协助学生完成作业。每学期末,各班主任应做好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手册填写与分发工作,注意引导家长与社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升学观”与学生观。
(四)开展兴趣活动,做好帮扶工作
严禁所有科任以分数为唯一标准对学生进行衡量评价,严禁在公开场合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站队。对学生在校学习与表现要实行成绩等级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第个教师要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发掘、培养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使之发展为特长,各学科根据各学科的特点,认真组织大面积学生参加兴趣活动或综合性实践活动。同时要做好学困生的帮扶工作,班主任将学困生名单分解给各科任,做好组织管理与落实,在学生中提倡组织爱心式的“一帮一”或“n帮一”的学习模式。
(五)实行招巩生工作的追责和奖励制度
对招巩生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口头告诫、例会通报与书面通报,同时对体罚或变相体罚、放任自流不加管教造成学生流失且在社会与家长中产生消极影响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招巩生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老师将给予表彰,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方案实施一年来,我校的招巩生工作的效果有了明显改善,学生辍学率有了明显的下降。
当然我校的招巩生工作形势还依然严峻,还需要我们全体教师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第4篇:工作方案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意义
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体现。认真践行“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工作理念,细化工作措施,务实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升群众对人社工作满意度的最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20xx年底至少覆盖全县90%以上的乡镇,20xx年底全面完成。
(一)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6月15日—20xx年7月5日)
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加强乡镇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调整和充实经办力量,必须将乡镇经办平台业务和卫生院业务在系统网络中办理:各乡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乡镇经办平台的经办流程、内控制度、管理办法等,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和推进经办服务延伸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16日—20xx年8月30日)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延伸信息系统、括展下延业务范围,必须将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维权等业务在乡镇办理做深、做细、做全,到20xx年8月底前,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覆盖所有乡镇。
(三)自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对经办服务延伸情况进行自查,找准差距,进一步完善规范,县人社局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分类验收,并及时收集和上报全县工作推进情况,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窗口
各乡镇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加强乡镇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在乡镇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
(二)经办业务
我县延伸经办服务内容参照省人社厅和州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乡镇(街道)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保费收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经办服务即将延伸到乡镇,县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下延相关业务管理工作,优化和调整现有经办服务力量,切实将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就业促进的人员管理登记、认定,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待遇审核和辖区内的劳动关系维权工作等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和调整现有经办服务力量,积极开展网上经办、银行代扣代缴、短信提示、自助服务等新服务,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服务平台,力争实现城乡居民不出乡镇即可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结合基层凭条建设相关要求,将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按照“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协同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主要领导要主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加强管理,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确认县事业几个设置的批复》要求和县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暨社会保障服务延伸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确保乡镇农保员负责社保日常业务经办工作,乡镇农保员编制在乡镇,管理权限划转县人社局,不得随便变动,确需变动的必须通过县人社局同意,确保专职专用。县人社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管理,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要积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建设资金,切实加大对基础经办服务平台的经费投入,为基层服务平台解决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同时,基层平台业务经费纳入预算。加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管理,做到专机专用。
(三)加强内部协作
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将根据指导目录,制定全县经办服务延伸工作流程,明确延伸的业务内容、操作流程、系统权限等,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经办职能,落实岗位责任,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和督促指导,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准确规范。要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积极协调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将经办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为经办服务延伸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快捷、安全的信息技术支撑。县人社局将于近期对各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经办能力。
(四)加强基金监管
要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内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审计稽核工作,加大实地稽核力度,推动实地稽核常态化。要积极加强与农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加快推进社保资金代收服务平台建设,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提升社保资金的安全度,确保基金安全。
(五)加强督导考核
20xx年起,县人社局将加强对各乡镇服务延伸工作的指导力度,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延伸工作,迎接州县考核。
第5篇:工作方案
为了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范围
全体在岗的干部职工。
二、考评的内容和标准
考评从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考德
主要看乡干部的道德水平,是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否具有较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是否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2、考能
主要看是否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业务水平和文化知识素养。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是否有干事能力,确实能干出一番事业;是否有平事能力,善于化解各种矛盾,能保一方稳定和平安;是否有共事能力,能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共同干事;是否有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驾驭各种复杂局面。
3、考勤
主要看是否具有勤奋敬业精神,是否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效率,各项考勤目标是否优秀。主要考核出勤,值班、值宿,参加会议及临时性突击工作的完成情况。
4、考绩
主要看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突击性工作和乡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本职工作主要考核硬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上级业务部门年终评比情况。突击性工作主要围绕各时期中心工作,党委政府确定的突击项目,采取随时考核,年终综合评定的办法。
5、考廉
主要看是否具备清正廉洁的执政意识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是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否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做到一尘不染。党委、政府中层以上的干部年初要作廉政承诺,年终进行述职述廉。
6、考学
主要看是否能够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是否认真听讲、记笔记、写心得体会文章,是否能够深入村屯进行调查研究,各项指标是否达到优秀。主要考核学习出勤、学习笔记、体会及调研文章篇数。
三、考核奖励办法
考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将考核指标量化成1000分,按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年终一次性兑现奖惩。单项指标得分上不封顶,不计负分。
(一)量化指标及评分标准。
1、考德100分
采取群众划票测评的方式,将群众对每名干部职工测评所得平均分做为此项得分。
2、考能100分
采取群众划票测评的方式,将群众对每名干部职工测评所得平均分做为此项得分。
3、考勤200分
以主抓机关纪律领导掌握的乡干部考勤纪实为考核依据,按照乡党委印发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考勤纪实无不良记录的得满分。上班、值班、值宿、开会时迟到或早退的,发现一次扣5分;发现旷工的一次扣15分。
年内旷工累计7天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取消年度考评资格。
4、考绩400分
实行上级主管部门评定、分管领导评定和本中心、站、办其他干部评议三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
分管领导评定200分,由分管领导根据日常掌握的干部职工工作情况,年末一次性打分;本中心、站、办其他干部评议100分,采取内部划票测评的方式确定分值;上级主管部门评定100分,本职工作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的得70分,上级主管部门年终考评中列乡镇前五名的得80分,列前三名的得满分。年度内本中心、站、办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分。获得省、市、县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分别加200分、100分、50分。
各中心、站、办干部就服务对象来信、来访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造成服务对象越级上访的,取消该中心、站、办责任人年度考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有包村工作任务的,可获得50分加分,按年终所包村目标考核得分百分比进行折算,做为包村工作得分。所包村、屯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和重大火灾、交通、农机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5、考廉100分
采取群众划票测评的方式,将群众对每名干部职工测评所得平均分做为此项得分。
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律处分的,取消其年度考评资格。
6、考学100分
能够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认真听讲,认真记录学习笔记的得满分。每迟到一次扣5分,每旷课一次扣10分,学习笔记每少1次扣2分。
能够在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分别加100分、50分、20分。
(二)考核奖励办法
1、党委、政府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考评实行平时随时考核与年初定岗位目标、年终个人述职、民意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副书记、副乡长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得分,按其分管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得分平均值计算;乡长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得分,按各位副乡长得分的平均值计算;党委书记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得分,按所有副书记、副乡长得分平均值计算。
3、经考评,得分不足500分的,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干部,按规定停发当年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得分超过500分的,每超出1分,得1元奖金,并足额发放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
四、组织领导
乡党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干部岗位工作目标考评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6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以幼儿园教育为主阵地,遵循教育规律,加强教育研究,规范教育管理,把实施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的全过程;以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为两翼,积极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重视与家长同步同向的合作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庭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实效性,努力使家庭教育与幼儿园一体化。
二、工作要点:
1、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公路护栏网召开家委会座谈会,发挥家委会的作用。
2、充分发挥优秀家长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培养家长的先进典型。
3、做好网络论坛工作。
4、定期召开家长会,每次都制定一个主题,请家长共同讨论。
三、工作措施
1、家长委员会管理扎实有效。本学期,将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家长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家庭教育信息,收集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调并参与幼儿园管理,进一步提高管
理的实效。
2、采用多种形式,丰富家长学校的活动。
①、本学期初,根据幼儿园工作安排及工作的连续性,周密制定好各项计划,做到有序实施。
②、按计划认真实施。能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座谈,问卷等方式来加强调查研究,来发现和整个问题,并将改进措施落实到以后的工作中去。
③、对家长提出的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较好的解决或号召大家共同研讨,提高研究水平。
④、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在家长中广泛征集家庭育儿经验论文。
3、抓好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教师及家长的家教理论水平。 ①、每一位家长学校的教师应不断学习新理论,了解新信息,掌握新知识,形成新观念,使我们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时代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②、本学期,我们将通过每月一次的家长会组织家长学习有关专题内容,使家长了解当前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了解当今的孩子有哪些迫切的需要,从而从孩子的需要出发,从家庭教育的实际出发,加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
第7篇: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的总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开展,确保整个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
(二)突出实践特色。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重点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从正方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更好的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
(三)领导带头参加。突出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这个重点,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列出影响和制约本部门科学发展的若干专题,集中学习,深入研讨,保证领导干部学懂、学深、学以致用,切实发挥表率和示范带头作用。
(四)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纳群言,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主要任务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中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集中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积极指导各支部、个工商所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一系列特色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策划组织各种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讨论活动,引导工商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交流进步意识、创新科学发展思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整个活动营造出良好的交流氛围。
三、主要职责
(一)综合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县局学习实践活动有关会议,承担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有关指导性文件。
3、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与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4、了解掌握我局各支部、各工商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指导。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6、负责有关文件的领取、登记、运转及归档管理;负责领导小组交办文件、批办文件和来文的分类、登记、运转和督促落实工作
7、负责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记录和整理。
8、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领导的联系和有关服务。
9、负责学习教材、资料的印发等有关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材料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领导讲话。
2、负责起草向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的材料。
3、负责起草各阶段及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
(三)宣传工作职责
1、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报道;组织有关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和日常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编写学习实践活动《简报》。
4、负责重要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相工作。
5、负责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